以项目管理方式推进廉政建设 黑龙江确定25个示范单位
在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了25个基层法院为法官廉政建设工程重点项目示范单位,并聘任了第二批15名廉政监察员。这是该院今年深入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全力抓好的十件事中的两件。
黑龙江高院采取以工程项目管理方式深入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将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应用于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分解为具体的项目,并对诸项目进行规划、组织、计划、控制与协调,从而以最佳的效益实现“零违纪”的总体目标。
黑龙江高院拟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以“恪守职业纪律,防范岗位风险”为主题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6月中旬前完成现有制度的清理,11月中旬前完成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完善。上半年,在全省法院开展司法队伍廉政建设情况大检查、大调查活动。确定每月的10日、20日为纪检监察领导接待日,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领导轮流接访。按照无“三案”、无错案、无投诉标准,从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中,评选出“廉洁司法十杰法官”,组成报告团在全省法院巡回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