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29-88857676
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总经理致辞
组织架构
华鼎理念
华鼎历程
华鼎客户
业务中心
华鼎智库
国际合作
学位合作
资质荣誉
西安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管理专家委员会
IPMP认证
培训产品
IPMP认证体系课程培训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课程培训
设计院项目管理核心课程培训
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课程培训
项目管理延伸课程培训
PPP课程培训
大型展会运营管理课程培训
海外项目经理综合能力课程培训
组织发展课程培训
项目组织心件管理与绩效提升课程培训
管理咨询产品
企业级(项目级)项目管理体系
企业项目化管理模式建设
项目岗位胜任力模型建立
项目管理评估体系建设
国际卓越(PE)大奖申报
投资咨询产品
战略规划咨询服务
投融资咨询服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运营管理服务
工程管理
项目管理服务
工程监理
工程造价
招标代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案例锦集
管理咨询案例
培训服务案例
投资咨询案例
工程管理案例
联系我们
最新动态
LATEST DEVELOPMENTS
提供全面的项目管理解决之道,为您的项目成功保驾护航
Provide comprehensive project management solutions to ensure the success of your project
活动信息
PM新闻
行业新闻
媒体报道
PM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最新动态
>
PM新闻
莱钢集团对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作出硬性规定
添加时间:2013-06-07 浏览:595
莱钢集团出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要求在下达建设项目设计计划的同时,下达建设项目环评计划,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检测。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充分论证后,根据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与工程承建商签订环保协议,施工中强化环保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不符合项,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价文件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对5年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审批部门要重新审核。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试运行3个月内,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上一篇:宁夏加强火电项目建设管理有法可依
下一篇:陕西西安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返回列表
友情链接:
咨询电话
029-88857676
微信二维码
在线留言
返回主页
TOP
在线留言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