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从规范项目管理入手 积极营造清廉环境
按照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鄂州市林业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规范项目管理入手,积极推进预警防控工作,大力营造清廉环境。
一是规范项目执行程序。市林业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市发改、财政等部门科学制定项目执行程序,严格规定项目建设必须经过信息公开、组织实施、质量监理、检查验收、资金拨付和专门档案建立等流程,缺一不可。同时,还明确指出每一个流程可能发生的腐败点,并针对这些腐败点,又进一步提出了积极的防控措施,全面预防项目实施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是公开项目建设信息。对每一个项目,市局要求做到及时、如实、全面公开信息,告知项目建设布局在哪些地方、多大规模、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完成时间、项目资金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让广大群众对项目建设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项目布局在最科学、最需要、最有效的地方,充分显现项目实施的现实意义,实现项目建设的最大效益化。
三是强化建设质量监理。项目的建设质量是市林业局最关心的问题,它关系到林业的生存和发展。根据林业项目特点和建设需要,市局一直强调对所有林业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必须实行质量监理,包括对种苗质量、造林地的清理、整地规格和方式、苗木栽植质量以及管护工作的落实情况等各个环节实行监理,杜绝任何投机取巧行为,确保项目按省林业局批复的作业设计进行组织实施。同时,也强调了监理人员的监理权利和相应责任,避免不监理或乱监理。
四是明确检查验收责任。检查验收是项目实施的最后一关,它决定项目建设资金是有还是没有、是多还是少,因此,检查验收工作是最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为了积极做好预警防控,避免人情验收、权势验收和交易验收,市局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实行“三制”管理:第一是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第二是实行两人一组相互监督制,第三是实行随机抽查核实制,确保项目检查验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是理顺资金拨付渠道。项目资金是大家关心的重点,关注的热点,更是问题的焦点。全面理顺资金拨付渠道,实行项目资金直接由财政渠道拨付进入项目实施单位或实施主体账户,不再经过林业部门或地方政府等中间环节,营造清廉环境,既能避免个人的腐败,也能防止单位的截留。
六是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全面、真实记载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料,既是项目建设自身管理的需要,更是对项目执行每一个流程的监督。全面完善项目档案管理,有利于帮助大家防微杜渐,实现项目建设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