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队完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
北京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在认真履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管理力度,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严格审批、注重服务。北京局队在不断规范市政府各部门常规统计报表的基础上,加大专项调查审批力度。专项调查通常内容新、任务急,审批中,做到审批后的方案清晰、问卷明了,方便调查实施和事后数据汇总。如审批的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开展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调查,纠正了行业分类标准与统计规定使用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标准不同以及常住人口类型分组标志划分界限不清楚等问题。
——加强培训和指导,帮助区县审批人员开展工作。今年对区县统计局负责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人员进行了培训,详细讲解了《北京市统计调查表管理办法》,演示了统计调查项目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备案)操作办理流程;区县审批人员进行了网上测试。
——积极巡查、调研并组织执法检查,促进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更加规范。对相关委办局的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巡查,对10家企业进行了调研,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单位的统计调查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了企业填报各类统计调查表的意见,告知企业如何依法填报合法统计调查和依法抵制非法统计调查;查看了部门电子统计报表,纠正和规范了报表样式和法定标识,提醒部门统计报表严禁延期使用,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规范和管理的宣传。
——实施网上监察,实现无差错运转。北京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报表)审批(备案)事项从2005年实现网上审批管理。经过不断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审批(备案)事项现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2007年9月1日审批事项被正式纳入北京市监察局网上监察系统,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严格规范了审批各环节的办理权限、时限和流程。截至目前,审批事项做到了无差错办理。
——审批(备案)事项全部加载到北京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事项列入公开范围,设管处每完成一个审批(备案)项目都将予以公开。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部门信息透明度和为社会公众服务水平,同时扩大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