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高新京站长为第一负责人、韩钢副站长和黄卫东副组长为主要负责人的奥运工程竣工阶段监督领导小组,并集中全站监督和管理人员,强化对奥运工程的监督,做好奥运工程竣工阶段的监督和服务工作。
二是强化对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奥运工程的监督工作。市监督总站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编制了详细的竣工验收监督方案,并组织全站力量对每一项进入竣工阶段的奥运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将函告参建各方,要求其认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服务,督促奥运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各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各企业成立专门机构落实创优工作;建立和落实创优工作报告制度、观摩学习制度、样板间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等“五项制度”。
四是加强竣工验收程序监督检查和指导。市监督总站编制了《奥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方案》,并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对每一项工程均编制了竣工验收监督专项方案,严格竣工验收现场同步监督工作,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为加强奥运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管理,下发了《“2008”工程竣工验收指导意见》,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程序性工作。
五是强化“2008”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系统功能检测与验收工作。市监督总站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工程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对建材环保性能和设备安装工程单机调试及系统检测情况进行检查,建材环保性能不符合要求或设备安装工程未进行系统检测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奥运工程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奥运环保指南》的要求。
六是做好测试赛场馆的验收监督,确保“好运北京”测试赛顺利进行。市监督总站编制了“2008”工程完工验收的相关规定,要求工程中涉及测试验赛使用的部分均应达到国家和北京市相关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要求;电梯、消防、人防、避雷装置等均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全部完成,满足使用功能;已交用和未交用的部分之间必须有可靠的临时分隔;对于已实施完工验收的工程,场馆业主负责人与团队负责人员应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使用安全。
七是严格监督执法,强化监管职能。市监督总站在奥运工程竣工阶段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的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结合奥运工程的施工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具体项目和部位的检查,杜绝重大的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发生。对于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将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督促参建单位切实履行质量责任,确保奥运工程“五统一”目标的实现。
八是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管理。监督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